领航新时代新征程新辉煌的坚强领导集体——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纪实******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题:领航新时代新征程新辉煌的坚强领导集体——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纪实
新华社记者
走过百年光辉历程,迈上新的时代征程,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又迎来了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标志性时刻——
2022年10月23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24人组成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选举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
奋楫正当时,扬帆再出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掌舵领航,开创复兴伟业
——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新时代新征程,赢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崇敬和拥戴,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时光的表盘上,总有一些耀眼时刻,标注历史的进程。
2021年金秋,在中国共产党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热烈氛围中,我们党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三个历史决议,鲜明提出“两个确立”——
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这是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变革得出的重大历史结论,凝聚全党共同意志、表达人民共同心声。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历史,注定铭记下这伟大非凡的10年——
10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0年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10年来,坚持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党内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10年来,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党心军心民心空前凝聚振奋,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时代大潮同领袖人物总是相互造就,历史进程与思想进程总是交相激荡。
面对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复杂形势和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谋划国内外大局,统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及时提出重大战略,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充分展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的政治智慧、战略定力、使命担当、为民情怀、领导艺术,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和爱戴。
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回答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揭示出深刻的历史结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寄托着热切的时代期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确保党的事业接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长期稳定。由经过历史检验、实践考验、斗争历练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继续掌舵领航,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也是党之大幸、国之大幸、军队之大幸、人民之大幸!
谁能带领人民实现强国目标,谁能带领人民推进复兴伟业,历史就会选择谁,人民就会拥护谁——
在选举党的二十大代表时,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在选举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时,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在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时,习近平同志再次全票当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一张张选票、一次次掌声,凝聚了全体代表和委员的共同意愿,体现了9600多万名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衷心爱戴,反映了亿万人民紧跟伟大复兴领路人开创更加美好未来的坚定信心。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担负伟大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奋勇前进,创造新的奇迹、夺取新的胜利。
高瞻远瞩,致力选贤任能
——着眼于党的事业继往开来和国家长治久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谋划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提名工作
历史长河奔涌向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迎来关键一程,面临的内外环境也在发生深刻变化——
放眼全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
环顾国内,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
千秋伟业,关键在人。
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一个共同期盼,就是希望选出一个团结坚强、勇担重任的中央领导集体,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下,继续巩固成果、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顺利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各项目标任务。
如何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领航中国这艘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国内外对此高度关注。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二十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执政,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必须组成一个政治坚定、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中央领导集体。”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深谋远虑、意味深长。
宏阔视野擘画全局,深邃思考指引方向。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谋划下,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有序展开。
从2022年年初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酝酿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问题,认真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的意见。
大家一致赞成,在总结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有关做法的基础上,坚持十九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和“两委”人选考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搞“海推”“海选”,采取谈话调研的方式,就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书记处组成人选,国务院领导成员人选,中央军委组成人选,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党内新提拔人选等,在一定范围内面对面听取推荐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门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工作谈话调研安排方案》。谈话调研和人选酝酿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下进行。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着眼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着眼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人产生机制,积极稳妥地选好配好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班子。
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家集团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谈话调研重在集思广益、统一认识,不限定推荐人数,人选推荐票数作为参考,不简单以票取人。统筹考虑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根据干部条件、一贯表现和班子结构需要,研究提出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
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要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
按照这些原则,中央提出了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合格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
领导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有改革创新和实事求是精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斗争精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正确的政绩观,工作业绩突出。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同志,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道德修养好,清正廉洁,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在此基础上,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央领导机构建设的实际,参照往届做法,中央对推荐人选的范围、年龄和结构提出明确要求。
谈话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关于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工作的原则旗帜鲜明、重点突出,人选的标准条件清晰明确、导向鲜明,推荐范围、年龄杠杠和结构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深谋远虑、远见卓识。
科学民主,凝聚广泛共识
——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产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全党智慧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展现了百年大党选贤任能的显著优势和宝贵经验
2022年初夏清晨,北京中南海。
7点刚过,一位省部级领导干部早早来到这里,为一场严肃庄重的谈话作准备。前两天,他接到通知进京,来到中南海之后,才知道谈话调研的内容。
在候谈室,他仔细阅读着摆在桌上的几份材料:《谈话调研有关安排》《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党员同志名册》《正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名册》……
早上9点,谈话正式开始。中央领导同志与参加谈话同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对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意见建议。
这是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工作谈话调研中的生动一幕。
从2022年4月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专门安排时间,分别与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前后谈了30人。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安排,2022年4月至7月,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听取了现任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其他党员领导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正部级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省区市党政正职,军队各战区司令员、政委等主官和其他十九届中央委员共283人的意见。中央军委负责同志分别听取了现任正战区职领导同志和军委机关战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35人对中央军委人选的意见。
通过谈话调研、听取意见、反复酝酿、会议决定等程序,逐步酝酿产生中央领导机构人选。整个人选产生过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产生机制的不断完善,展现了我们党的成熟自信和博大胸襟。
这一过程,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机统一的过程——
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产生,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
选人用人,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把好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和民主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两者不能偏废,决不能简单以票取人”,“建党一百年了,我们党有丰富的经验,有一套完整的体制,选人用人标准、程序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是完善成熟的”。
参加谈话调研的同志纷纷表示,中央领导同志投入这么多宝贵时间和精力,在这么大范围充分听取意见,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选好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内心很感动、也很激动,一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谈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整个谈话过程不限时间,也不限定推荐人数,怎么想就怎么谈,考虑多少就谈多少,认为谁优秀谁胜任就推荐谁,包括对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建设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都可以谈。”一名谈话对象感慨地说,“这样的谈话氛围很宽松,提前看材料、思考准备的时间也很充分,我们都敞开心扉,坦诚地谈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有的同志在候谈室反复阅看材料,拟好谈话提纲;有的同志不仅推荐人选,还详细介绍人选的表现和事例;有的同志在谈话结束后,又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补充意见……
用人得当,贵乎得法。大家对这次谈话调研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的酝酿不搞“海推”“海选”,采取谈话调研、面对面听取意见的方式非常好,反映的意见更全面、更真实,是更高质量、更有实效的民主,是科学民主的好办法。
这一过程,是坚持标准、选贤举能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领导机构人选酝酿,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把牢廉洁底线。
“中央领导机构成员肩负时代重任,寄托着亿万人民的厚望,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标准来衡量。”谈话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应当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是“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自觉践行者。
“党和国家领导职务不是‘铁椅子’,符合年龄的也不一定当然继续提名,要坚持事业为上,根据工作需要、人选条件、廉洁情况和形象口碑,能留能转、能上能下,树立新时代鲜明用人导向。”谈话调研中,许多谈话对象都表达了这样的意见。
是否敢于担当、勇于斗争,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素质,是许多同志推荐人选的重要考量。大家说:“今后五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风险挑战严峻复杂,需要建设一个能够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爬坡过坎的领导集体。”
谈话调研既是对参加谈话人员的一次考验和党性教育,也是高级领导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许多同志说,这次谈话调研纪律要求、保密要求非常严,整个谈话调研过程风清气正,彰显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
这一过程,是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过程——
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就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原则和组成方案,同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进行了认真沟通、反复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再次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方案。
新一届中央纪委领导成员人选建议方案,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经过酝酿讨论,向党中央提出。新一届中央军委组成人选建议方案,由中央军委经过集体讨论,向党中央提出。
2022年9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建议名单。9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建议名单,决定提请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一次全会分别进行选举、通过、决定。
踔厉奋发,谱写崭新篇章
——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汇集了全党各方面优秀的执政骨干,他们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事业和梦想在这里传承,奋斗和拼搏在这里接力——
10月22日,党的二十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
这是一个凝聚全党意志、反映人民期待,值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赖的领导集体——
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标准,带头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适应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具有较强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敢于担当、敢于斗争,具有丰富领导经验和群众工作本领,是各方面党的执政骨干,在干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这是一个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领导集体——
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由24名熟悉各方面、各领域工作的同志组成,都有较高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合理,成员来源广泛,有在地方工作的,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的,也有军队的同志。其中,11名同志是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继续提名,2名同志是转任提名,11名同志是新提拔的。
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领导集体——
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进退比例比较适当,保持了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进入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充分反映了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在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酝酿人选和征求意见时,一些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以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表示退下来,让相对年轻的同志上来,表现出了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和高风亮节。
往昔已展千重锦,明朝更进百尺竿。
2022年10月23日12时许,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华灯璀璨,气氛热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步入大厅,同采访党的二十大的中外记者亲切见面。
镜头和闪光灯下,中央领导同志步履矫健、姿态从容。习近平总书记面带微笑,向大家挥手致意,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随后,习近平总书记走向发言台,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成员衷心感谢全党同志的信任,表示一定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始终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这是新时代领航者的自信、新征程掌舵人的担当,更是百年大党再续华章的指引、伟大民族迈向复兴的希望。
长风浩荡百年潮,砥柱人间是此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定踏上新的赶考之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让中华民族在新时代新征程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重任在肩、光明在前,党团结带领人民铸就百年辉煌,也必将团结带领人民书写千秋伟业!(记者赵承、霍小光、张晓松、林晖、胡浩)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作者:张纪南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新时代新征程,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明确就业优先的战略任务,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厚的为民情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时代十年我国就业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在优先位置,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国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成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撑。
(一)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37287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677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低于预期调控目标。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变,2013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2021年占比达到62.7%,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3.5%、30.4%和36.1%调整为2021年的22.9%、29.1%和48%。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较2012年翻了一倍。
(二)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在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的26261万人增至2021年的29251万人。加强兜底帮扶,累计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55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68万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创业环境持续优化。
(三)就业帮扶成效显著。把提升技能、增加就业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从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贫困人口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2/3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持续巩固就业帮扶成果,促进乡村振兴。2021年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145万人,其中160个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628万人。
(四)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底,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增至2亿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采取多种形式,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00多万人次,劳动者稳定就业和转换岗位能力不断增强。
(五)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年均为8000万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1万家,有效增加了就业服务供给。
(六)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察执法网络,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充分认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永恒的课题,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任何时候都要抓好;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做好就业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把促进就业作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充分认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连着民心。解决好就业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劳动者只有拥有一份职业、一份工作,才能平等融入社会生活,也才更有尊严。充分就业则民心安、社会稳。如果就业出了问题,大规模失业则民心浮、社会乱。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是我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题中之义,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有利于更好体现我们的制度优越性,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我国有14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年龄人口,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始终是我国发展的一大优势,同时解决好就业问题也是我国长期面对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时期,需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以上,还有大量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质量也有待提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把促进就业作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的基本途径,是推动我国就业扩容提质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形成更为充足的人力资本红利。
(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目标。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的主要指标。就业状况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衡量经济发展合理性的重要基准,稳住就业能够为改革发展提供充足的回旋空间。从经济大循环看,就业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的桥梁,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充分就业摆在经济发展目标的优先位置,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更谈不上家庭幸福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就业作为基本民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创造和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各项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的目标要求。充分就业,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就业又是高质量的,就是要增强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稳步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围绕这一目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新的重大部署。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就是要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立足我国特殊的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丰富的巨大优势,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优先。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企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扩大服务业就业,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不断培育就业新的增长极。二是坚持宏观政策支持优先。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三是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将对就业量的带动和质的提高作为重要考量,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四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五是健全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评价体系,纳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就是要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同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是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四是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同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等再就业工作。
(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就是要促进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一是推进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二是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者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三是努力消除就业歧视。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五)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就是要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扩大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规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二是多元化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和院校培训资源优势,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三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规范开展订单式培训,健全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薪酬、表彰等激励政策。五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六)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就是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一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强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三是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四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打造就业容量大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
(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要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一是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用工指导,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五是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快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